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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敦促最高法院駁回黎拉羅薩阻止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執行的請願

May 18, 2026

本報訊: 菲律賓總檢察長辦公室週六請求最高法院駁回參議員羅納德·“巴托”·黎拉羅薩的請願,該請願旨在阻止執行國際刑事法院簽發的對其的逮捕令。

黎拉羅薩於 5 月 11 日提交了一份緊急聲明,稱由於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的存在已被確認,法院現在可以對此問題作出裁決。

最高法院沒有發布臨時限制令,而是要求參與 2025 年 3 月逮捕前總統羅德里戈·杜特地的政府機構發表意見,包括行政秘書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內政和地方政府部以及菲律賓國家警察。

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將黎拉羅薩列為杜特地反人類罪案的“共同犯罪人”,該案源於杜特地總統執政期間禁毒戰爭中數千人死亡的記錄。

代表政府官員的菲律賓總檢察長辦公室辯稱,《菲律賓共和國第9851號法案》(即《菲律賓關於違反國際人道法、種族滅絕和其他反人類罪的法案》)授權政府無需菲律賓法院的批准即可執行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

總檢察長辦公室也重申,黎拉羅薩的案件不屬於引渡規則的適用範圍,並指出國際刑事法院的移送(即國家將嫌疑人移交給法院)與國家之間的引渡不同。

總檢察長辦公室表示,黎拉羅薩援引引渡規則並非為了遵守法律,而是為了在執行逮捕令的過程中“增加一層國內訴訟程序”。

總檢察長辦公室進一步辯稱,由於送達逮捕令的嘗試並未威脅到黎拉羅薩的人身自由,因此他無權獲得禁令。

上週一,黎拉羅薩得以進入參議院會議廳,投票選舉艾倫·彼得·卡耶塔諾參議員為新任參議院議長,並得到了保護,且順利離開。

總檢察長辦公室認為,所有這些都表明他並未受到真正的限制,並且人身自由。

總檢察長辦公室也重申,議員豁免權(本應保護黎拉羅薩免於逮捕)僅適用於最高刑期不超過六年的犯罪。

根據《羅馬規約》第七條,危害人類罪可判處終身監禁,而第9851號共和國法令規定的刑罰範圍從暫時監禁到終身監禁不等。

總檢察長辦公室還堅持認為,黎拉羅薩已“逃脫執法部門的追捕”,“逃犯豁免權也應適用於他”。最高法院在11月表示,逃犯只有在法院管轄範圍內才能尋求司法救濟。

黎拉羅薩及其律師將在收到政府評論後的72小時內回應。

總檢察長辦公室還指出,黎拉羅薩的遭遇與毒品戰爭受害者的遭遇“截然不同”,正是這些被指控的反人類罪行將杜特地帶到了荷蘭海牙。

官員表示,受害者“從未被賦予自行解釋法律的權利,從未有機會質疑是否應該對他們使用武力,也從未有機會在判決被有效執行之前表達自己的意見。”“他們最終慘遭殺害,永遠沉默,他們的死往往被簡化為一個詞:‘反抗’,”受訪者評論道。

總檢察長辦公室強調,黎拉羅薩在杜特地執政期間擔任菲律賓國家警察總長時,發起並領導了這場導致數千人喪生的運動,“其中包括窮人、手無寸鐵者,甚至兒童和無名之輩。”

總檢察長辦公室指出,黎拉羅薩缺乏問責機制,凸顯了國際法院介入的必要性。

“黎拉羅薩參議員堅稱只有菲律賓法院才能追究他的責任。然而,正是國內機構長期缺乏問責機制,才迫使受害者及其家屬向國際刑事法院尋求庇護,”總檢察長辦公室也表示。

政府補充說,儘管黎拉羅薩被指控犯有“據稱違背人類良知”的罪行,但他“仍然逍遙法外,受到權力的庇護”。最高法院若再次給予黎拉羅薩豁免,將傳遞出“其對權貴的保護力度最大,而對已故之人保護力度最小”的訊息,總檢察長辦公室表示。

據證實,黎拉羅薩在周四凌晨2點30分左右離開了參議院,儘管他當時處於保護性拘留狀態。

黎拉羅薩離開參議院數小時後,有人聲稱槍聲是用來掩蓋他“逃跑”的“轉移視線”策略。

杜特地自去年3月被捕以來一直被關押在國際刑事法院拘留中心,他將面臨國際刑事法院的全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