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內政部已指示在全國嚴格執行“反政治宣傳”政策。
內政部在周六發布的一份聲明中援引了其第2026-006號備忘錄通告,要求所有省、市、鎮和村級官員,包括內政部中央、區域和地方辦事處及其附屬機構,確保“任何公職人員的姓名、照片、標誌、首字母縮寫、顏色圖案、口號或任何識別標幅材料均不得出現在由公共符號資助的項目和標籤上。
該通告還援引了1987年憲法中關於公職是公共信託的原則、《公職人員和僱員行為準則和道德標準》以及審計委員會的規定,這些規定將此類個性化展示歸類為不必要的開支。
內政部補充說,《2026年一般撥款法案》也支持這項措施,該法案明確禁止將官員的姓名和照片附加到政府資助的項目上。
“所有相關官員和僱員均被指示立即移除和糾正不合規的材料。”該機構表示:“各部門負責人須對全面及時地執行指令負責,並將其傳達至其管轄下的所有單位。”
內政部表示,它響應小費迪南德·馬科斯總統的號召,即保持政府項目不受政治宣傳和個人品牌塑造的影響,並進一步鼓勵公民舉報違反反政治宣傳政策的行為。
“政府專案不是個人廣告牌。”內政部在聲明中表示:“這些項目由納稅人出資,必須體現公共服務,而非政治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