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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使用沒收摩托車被捕

06/05/2020

警官使用沒收摩托車被捕

本報訊:首都區警務處警監西納斯少將重申,使用沒收摩托車的警官受到逮捕,對沾污警察組織形象的人士,必須持零容忍態度,沒收摩托車,是刑事案件的證據。

記錄顯示,廉政監測和執法小組(IMEG),地區情報局-首都區警務處,特種作戰部門-高速公路巡邏小組和巴石市警察局聯合行動人員,於週三午在巴石市展開行動,逮捕一名警官和他的後座乘坐員。

嫌犯被認名為班迪,32歲,單身,派駐在由巴石市警察局;和後座乘坐員戴薇,25歲,單身;兩人都是巴石市居民。

調查顯示,該行動起自收到的情報,指警官使用的摩托車,於2019年10月4日在巴石市警察局進行的反非法毒品行動中被扣押。

在確認上述報告後,行動人員立即逮捕嫌犯。

沒收的證據,包括:一部藍色Yamaha NMAX摩托車,無車牌;9毫米手槍和實彈;口徑點45手槍和實彈;一支三星牌手機;吊袋;嫌犯的東警區身份證。

目前,被捕警官和沒收的槍支,正由IMEG看守,以將案件提交到法院。

西納斯少將指示,東警區警監要與IMEG協調,對嫌犯提出行政訴訟。

區域後勤和研究發展司的任務,是在處理救助令的過程中,監視其已發出槍支的沒收情況。同時,上述刑事案件以及起訴前調查的啟動工作,均由地區調查和偵探管理部門處理。

西納斯少將說:“讓我重申,警務處對參與任何非法活動的警察採取零容忍。我們將繼續逮捕他們,並確保將他們從我們的組織中遣散。他們是我們警察部門的恥辱,因此,他們在任何地方都沒有地位。 ”

他補充道:“ 警務處嚴格執行菲國警的內部肅清計劃,以消滅大岷區犯錯的警察,因此,我們永遠不會厭倦於逮捕他們。”(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