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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乘客不准攜帶違禁品到香港

05/25/2019

本報訊:外交部週五重申對前往或過境香港的所有菲律濱人之警告,即須確定其手提或託運行李沒有違禁品。

据指示,違禁品包括震撼槍,辣椒槍,催淚彈,子彈,棍子,刀,指節銅套。

這些物品是受到限制的,屬於香港航空法或槍械和子彈法。

外交部稱,香港當局對實施其法令是很嚴格的。

它補充道,所有乘客的手提和託運行季,在機場會受到安檢。

香港法律規定,被捕乘客,會面對五年徒刑,罰款十萬港幣的處罰。(JL)